关灯
《文稿,还能这样写》作者雄文《笔杆子碎语》作者王一端《机关文稿写作入门》作者杨新宇《机关文字工作五十讲》作者何新国
最新《公文写作培训课程》直播间《公文写作百法例讲》作者房立洲老秘网站长、《老秘笔记》作者老猫《公文高手的自我修养》作者胡森林
开启左侧

机关企事业单位规章制度的写作要领

[复制链接]
巧家秘书 发表于 2012-8-3 08:19:08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
 
公文写作培训班
     建章立制是机关企事业单位实施和规范管理的必要手段。为了适应管理的需要,各级文秘人员必须努力把握规章制度的写作要领。
# c2 ~4 w  L  q# W% I5 F* c( @0 ~+ `% ~' |, B- o: k% ~+ \; y: v

) m- h" M. B: U+ m0 ^% @( k( c
" Q9 ^0 |0 w& ~; a+ o  规章制度作为一种事务文书,看起来只是一些条条框框,内容单一,篇幅不长,似乎没有多少文采,不需要什么写作技巧。但要真正写好它,却并不那么容易。现实的情况是,一些单位以正式文件出台的规章制度不少,但在执行中暴露出的问题和漏洞也不少。除了有章不循、执行不力的原因外,一些规章制度本身的毛病也影响着实施或执行的效力。比如,有的由于内容相互矛盾,条文漏洞甚多,执行中很难“严格”起来;也有的由于标准不统一,上下左右不协调,执行中矛盾重重;还有的由于大话空话太多,语言表达含混,令人无法具体实施;更有甚者,规章制度的某些条文与国家的法律、法规或政策、精神相抵触,根本就不宜施行,等等。这些情况表明,规章制度的写作并非轻而易举之事,它既涉及管理体制及领导者的指导思想问题,又涉及体式结构和文字表述等技术性问题。在规章制度的写作中,必须努力把握其写作特点,讲究内容体式的规范,坚持以下“四性”。1 G; ?8 f2 B" C0 D: b8 I
9 _5 A" t2 T6 O( O+ s9 ]
( Q+ S2 ]; l' v" n0 M

5 h/ t3 I0 I7 [, F( R9 B' X& |+ O  一、维护建章立制的权威性
5 {2 W: `- V- ~5 Z; T. z
8 _3 ]3 z! v9 e- d$ z: I3 u
0 K  K9 u6 |# h) N  P
( y& k( P; J- z4 \7 |/ E  规章制度属于机关事务文书,写法上没有法定公文那么严格,执行中也不像法律文书那样具有极强的法律效力。但是就一个部门、一个单位来说,规章制度无疑具有行政强制性。为了维护规章制度的权威性,在起草时必须做到“三明确”:一要明确领导意图。规章制度是领导者管理思想的载体、管理意图的物化。因此,规章制度的写作不仅要有本部门本单位领导的安排或授权,而且必须吃透领导意图,吃透上级或主管部门的意向、目的和要求,从而准确把握规章制度的要点和重点。这样,写出的规章制度才会有权威性和可用性。二要明确行文基调。写作前应深入了解该规章制度所针对的对象的现状,要解决哪些方面的问题,需要限制的范围及程度,需要把握的侧重点或表述尺度,形成一个清晰的写作思路。对于事关全局的规章制度,写作前尤其要做好调查研究,定好写作基调。三要明确制发背景。制度管理是一个连续的、系统的过程,任何部门与单位都不可能仅有一项或一个方面的规章制度。因此,起草前应弄清楚以前是否有过这方面的规定或要求,如果有的话,应分析是否需要修订,弄清是文字提法上的修改,还是内容方面的补充、增删;是基本维持原规定的精神,还是要推翻重写;原来的规章制度有什么优点,有什么不足,等等。有时,一种规章制度中会涉及好几个方面的内容,而对于同一个问题或情况的管理又可能涉及好几种不同的规章制度,这就需要从各方面考虑内容的制约和平衡,用好有关参考资料。这样订出的规章制度才会有连续性和可执行性。
6 T4 y$ W2 Y# H2 H5 i& W8 @
) \. i( y% V/ J3 {8 a1 o3 ~
. i* R. ^* Q3 m% P( P1 F0 t; {; e! A9 H6 W9 w0 A
  二、考虑条文内容的可行性9 ~; {2 d4 w! t5 h) D0 N! f! r
8 p, Z9 g( B% p  b; ]) g

- ]2 ]% @5 M6 r0 Z2 I2 U, {" m
! ], Q$ ], a1 w  ^( }4 P  规章制度是要人执行的,其内容必须准确、规范,有可行性。
) X1 I) T. O# ^; }$ u4 w3 a1 `7 a$ ]% u& |

( p9 I( J" O; i( n. i, L$ P# ^1 a9 H
  首先,内容要有针对性。内容是规章制度的内核和基础,除了必须真实准确之外,还必须有明确的指向性。同样一种规章制度,在不同的部门和单位里往往有不同的侧重点和不同的内容要求。如果其内容“千人一面”、“千部一腔”,毫无自己的特色,那规章制度就可能成为“样子货”。只有从本单位的实际出发,写出具有针对性的制度和规定,才会言之能行,行之有效。
+ ~1 A" @. k5 @$ R: u6 ]. E' J# H+ r& Q, C  L( o+ N  l# p

  O% R" l" ?1 L# n: O& O/ y+ T% l' v0 h' {: J$ S
  其次,内容要有依据性。从某种意义上说,规章制度是法律法规和政策条文的延伸或细化,它必然具有强制性特征。因此,任何规章制度都必须有法律依据或政策依据,必须符合党和国家的政策、法令,不允许与之相抵触或违背。如果上级的有关规定内容已经比较具体,适用性也比较强,本部门或单位就没有必要再就同一内容作出规定和要求了。为了显示内容的严肃性,有的规章制度还应在文中写明批准和公布机关,写明规章制度生效的日期,以及本规章的修改权和解释权。; B) F5 M) I. k; k/ r* n
: b3 r/ e/ i, |3 _- N4 N9 j

  S( n0 {8 e4 O$ z, g0 [$ [" d2 z3 b% b$ Y5 e5 \( p: ]
  再次,内容要有协调性。为确保规章制度的可行性,写作时必须十分注意与同类规章制度的纵向或横向联系与协调。纵向关系的协调关键在下级。下级部门和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必须符合上级部门的有关要求。这里涉及到诸多方面的问题,如规章制度从什么时间开始执行,各级有什么权限,衡量的标准是什么,等等。标准要统一,口径要一致,步调要协调,避免出现矛盾或混乱。横向关系也必须协调。有时会遇到这样的情况:面对同一个需要解决的问题或需要规范的对象,几个部门从各自不同的角度和需要出发,都制定了规章制度,但由于互不通气,结果出现矛盾,发生规定“撞车”、制度“打架”现象,使人们无所适从,甚至让一些人钻了空子,这样的规章制度是不会有什么执行性的。- H1 @- ^6 x6 I8 N# P

$ ]; i; ^7 l& h( d
; L7 F' N  ^! P; E+ _* M
0 `  ^: E. u$ v9 ], u4 }2 r4 \9 t  三、讲求体式结构的规范性
7 u' }* e% ~$ K% L% F' d: w( G$ a# H

- q0 i/ d$ ?# n7 q8 N, g* q$ p* c7 A2 Q3 o* m2 f- s) b3 i" {
  规章制度是一个统称。规章制度常见的种类有章程、条例、规定、办法、细则等,它们之间既有联系又有区别,写作时应把握其不同的体式特点,准确地选用。一般来说,章程是某个机关、单位或组织的宗旨,机构和组成人员活动的规则。条例是指导某方面长期性工作和活动的比较系统的条文。规定是对某项具体工作或活动的要求和规范程序。办法是为贯彻上级指示或实施某项工作而提出的具体方法和措施。细则是贯彻、执行、实施“条例”或“规定”中某一项或几项条款的详细准则。起草规章制度在选用这些体式时,一定要掂量其分量的轻重和范围的大小,不可“大人戴小帽”,也不可“小人戴大帽”。
; [. E! w& f! z. `
7 g" |* m8 {5 H& n% q % z. f; p. C' E$ p+ v  |

) c9 @4 T. J0 B7 Z  规章制度属于法规性文书,具有一定的约束力,因而其文字表述必须严谨、周密、规范。既要体现严肃性,又要考虑稳定性。在结构安排上,通常采用分条式叙写的方法,这就要求对条文的先后顺序、内容主次进行精心设计,十分注意条与条、段与段之间的内在逻辑关系,做到层次分明,布局合理。比如,要起草一个“规定”,先要弄清规定的结构方式和基本写法。规定通常由标题、正文、落款三部分组成。其标题由发文机关、事由、文种组成。如《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制止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的规定》。也有的标题部分简化发文机关。其落款主要写制发规定的机关和制发日期。也有的规定将发文机关的日期写在标题之下,用圆括号括起来。规定的正文结构分三部分。开头部分一般写制发规定的依据和目的,写规定的适用范围和主管部门等。主体部分写规定的具体事项,内容较简单的,用分条式写法一一说明;内容较复杂的,可用若干小标题分出大类,小标题下再用序码条目表示。结尾部分意尽而言止,通常只有一句要求性、程式性的话。明确了这些写作要点,就能够写出结构体式比较规范的文稿来。
* q8 O. a/ y# V  a& @% J7 I# v# W" R' K
" d! R* t; R7 I1 ^

  S7 A# a* ]. J% |4 Z  四、重视定稿过程的完整性
! {+ J  ^& `7 h' k2 o5 q1 y: G
  W7 w) c( Q7 _2 q! V( ~
1 X1 W: A" W3 d, |+ l5 D  e, ]  r9 [* A$ k8 `% x) m6 H
  规章制度的写作不同于一些公务文书的写作,它往往不是在一两天内就可完成的,通常都要经过几上几下、多次反复认真的推敲、修改、酌定或试验、实证。一些重要的规章制度成型后,先要制成讨论稿,发至有关部门和单位,发给有关同志,经过有关会议或有关部门的认真讨论、逐条审议修改后,方能定稿。有些规章制度即使在反复讨论审定后印发下去,也还须批注“试行”或“暂行”字样,尚须经过一段时间实践的检验,并在实施中不断地完善和修订。对于文秘写作人员来说,规章制度的反复推敲和修改定稿的过程,就是对管理对象和客观事物的认识逐步深化的过程,亦即由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,再由理性认识指导实践的一个认识的循环过程。在此过程中,写作者要进行多次调查研究,其认识要经历两次“飞跃”。尤其是定稿后的调查研究,既是对文稿的反复推敲过程,也是认识的深化和升华过程。直至修改到不能增减移易一字,才能算是基本上完成了规章制度的写作任务。作者:李明伦
 
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| 立即注册

本版积分规则


0关注

0粉丝

7帖子

排行榜
作者专栏

关注我们:微信订阅号

官方微信公众号

客服个人微信号

全国服务热线:

0595-22880819

公司地址:泉州秘途文化传媒有限公司

运营中心:福建省泉州市

Email:506070961#qq.com

Copyright   ©2015-2025  老秘网 责任编辑:释然Powered by©Discuz!技术支持:秘途文化  备案号   ( 闽ICP备19022590号-1 闽公网安备35050302000919号 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