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)介绍领导,有时职衔在前、姓名在后,如“局长××”;有时姓名在前、职衔在后,如“××局长”。两者在表达效果上有些区别:前者是客观性表述,后者则含有敬意(敬称)。公文一般采用前一种方式,即客观性表述;当然,如果介绍上级领导,也可使用敬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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. _& D. I: P5 @1 o0 w5 v" V# y) Q 介绍离职领导经常用到“原”字,“原”的位置也有讲究。例如,“原××局局长××”和“××局原局长××”,前者表示这个局已不存在,当然××也不是局长了;后者表示虽然局长换了,但这个局仍然存在。所以,“原冶金工业部副部长××”的用法是正确的,因为现在已经没有冶金工业部了;“海南文昌市委原书记××”的用法也是正确的(可参见《人民日报》2008年8月28日第10版),因为不存在的只是这个书记而已。 + |; W e; W. w6 O( K5 p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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+ @% u6 S. M& U5 Z! j 与此类似的还有“前”字,如“前苏联”、“××(国家)前总理”。但是“前”只用于国家、政党及其政要等,我们的“级别”不够,只能用“原”而不能用“前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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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2)采用客观性表述时,很多人习惯在职务和姓名之后加上“同志”二字,如“局长××同志”。 |